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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砍文一事的前因後果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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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5-3-6 16:15:1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致各位網友:

就有關早前砍文一事引起大家關注及對業委會運作的指責,作為版面管理員的我,在得到詳細資料及法律意見後,希望在此為大家解釋事情的始末。好令各位冷靜及客觀的批評此事件。

事源是在業委會第二次會議上,業委會通過成立財務工作小組,負責審查及關注本屋苑的財務開支及有關事項,然後向業委會全體大會報告。為增加透明度及引入更多專業的意見,在與會中更同時批准在審查期間可以邀請對會計或財務有認識的居民參與,以協助小組負責人共同參與及關注本屋苑的財務事宜。

財務小組的首項工作是查核本屋苑的2004年賬目,小組邀約了管理處備妥有關的開支資料予小組成員查核及詢問有關開支詳情。席前經小組負責人及業委主席同意,邀請了G-NET(G-NET 網友)協助查核該份賬目報告的特別會議。唯賬目乃敏感資料及賬目查核特別會議只屬整個查核過程的一部份,故主席聯同小組負責人均對G-NET表示所有資料及查核過程均為高度機密。而他當時亦同意並遵守有關原則。

在會議其間G-NET曾提出要求查看酒店、停車場、泳池及會所的公用及獨立營運賬目資料(即G-NET被砍的文章內容)。管理處表示有關的公用部份賬目已經備妥並在當日已經給予查核,只是他不察覺而已。同時由於獨立營運的賬目資料涉及私人公司運作,所以不予公開。當時與會的委員均表示同意林志華經理的答覆。

及至特別會議之後G-NET在本網頁以”業委會財務小組查看賬目的結果”為名義以管理公司不予公開財務資料為題,指責管理公司不與公開酒店、停車場、泳池及會所的公用部份資料,並語帶挑撥的希望其他人士反對管理處的有關處理方法。在該文章發出後不久,本人發現其指責並非事實的全部,即時以本人名義(wychan)發表文章解釋有關資料已經在特別會議當日提供,唯他誤會而已。

同時作為版面管理員的我聯同財務小組負責人及業委會主席更質疑他在財務小組並未完成整個賬目報告核查之前及在未有得到財務小組負責人及業委會主席同意之前,在公眾地方提出有關不盡不實的指控是否恰當及有違雙方訂立的保密原則。同時我們更收到管理處查詢有關資料予以公開的問題。

就此事,我們感到與管理處互信基礎及誠信確實受到質疑。同時其他不知情網友亦開始加以渲染。故作為版面管理員的我亦建議把該文章砍掉,而在砍文前曾透過主席及小組負責人致電G-NET了解實況並要求他自行作出澄清及修改或刪除其文章內容。但可惜在限期過去他仍未有作出相關行動,故本人決定砍掉其文章。

就此事件,本人聯同業委會主席作出下列聲明:
1.        業委會的運作是力求透明度及歡迎各位街坊參與。
2.        業委會對於保密原則及誠信是十分堅守的。對個別人士的違規行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最後 由於本人(wychan)早前已經成為業委會成員。為保持中立角色,故已經向網主hales辭去所有版面管理員的職務,以示公允。
強則戒驕逸,處安有備;弱則暗圖強,待機而動;用兵善乘虛蹈隙,出奇制勝。- 范蠡 (自號陶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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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5-3-6 17:49:18 |只看該作者

Re: 有關砍文一事的前因後果

[quote:f90b281470="wychan"]
最後 由於本人(wychan)早前已經成為業委會成員。為保持中立角色,故已經向網主hales辭去所有版面管理員的職務,以示公允。[/quote]

你吾使辭呀. 今次你做得好公正呀.
: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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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5-3-6 18:54:52 |只看該作者
wychan 感謝你為此事作出一個交待 我相信你呢篇文會令大家有多一 d 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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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5-3-6 23:13:35 |只看該作者

Re: 有關砍文一事的前因後果

[quote:26b71c0eed="wychan"]就此事,我們感到與管理處互信基礎及誠信確實受到質疑。同時其他不知情網友亦開始加以渲染。故作為版面管理員的我亦建議把該文章砍掉,而在砍文前曾透過主席及小組負責人致電G-NET了解實況並要求他自行作出澄清及修改或刪除其文章內容。但可惜在限期過去他仍未有作出相關行動,故本人決定砍掉其文章。[/quote]
以下所講只是個人感覺,希望陳氏兄弟既(wychan) 睇完之後,吾好吾開心。
我相信以上哩段紅色文章如果可以早 D 出現的話,可以令大家有一個心理預備,令大家減低誤會。回想其實只不過沒想過回響那麼大,大家都有點奇怪。
不過我覺得(wychan) 你吾需要對此作出辭職,好似我 D 對哩方面認知同意見都無既人,又如何擔當此任呢!而且本人亦覺得只不過是先後次序問題吧!而且就算今次既 CUT Post 亦是合情合理,,出 post 既 G-Net (可能時間及其他因素)未能及時 cut post,這時亦是版面管理員要做既事,何需辭職呢!

兄弟吾好咁啦! :face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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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05-3-7 00:19:04 |只看該作者
wychan 只是誤會 吾使辭呀.
超頻COD中 (Compulsive Obsessive Dis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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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05-3-7 00:58:34 |只看該作者
唔做版面管理員姐又唔係唔上呢個網.
依然係我地o既好網友喎.

我個人認為呢件事只係話比我地知原來業委同版面管理員都可以有身份上o既conflict出現.唔做o既話可以避免將來有同樣o既問題發生絕對唔係因為呢件事有冇做錯o既問題.

到有一日唔再係業委o既時候都可以再做番喎.

依然係party開不停吹水吹不停冇問題喎.
[scroll][shadow=yellow]http://leemangkit.spaces.live.com/[/shadow][/sc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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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05-3-7 01:57:23 |只看該作者
聲明 下面內容不針對個別事件

我接受板主 主觀地砍任何文既自由
大家讀得書多好辯駁
君不見個別首長下台
有云其身體不sick
有云其惡x滿盈

一人一把口
說什麼也可以合情合理
反之

我只想談談現行機際可否改善
例如加一
砍文的天國
或什麼
你有你講
之類的message board
放一放呢類即砍垃圾
如此一來
大家知情權不至有所損失

再者
個別街坊罵人狗血淋頭
有人一氣遠走...
本站屢見不鮮
上文下理
來龍去默
大家心知肚明
希望以後和氣生財

唔係走下一個 走下一個
係唔係真係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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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05-3-7 08:05:36 |只看該作者
嗯...
在此事上 請大家留意幾點:
1. 業委會沒有責任需要在本網站內發佈任何業委會會議的消息和內容
 因為本網站並非業委會或管理公司的附屬網站 所以本網站所討論
 的會議內容並不代表其絕對的真實性 同時不能作為正式的官方公佈.

2. 在該文章出街的時候 本人並不在線上 所以並不能首先作出任何性質
 的行動 但即使wychan不是版主 即使他沒有砍文的權力 假如業委會的任何
 一位委員透過任何的方式通知本人事件的由來 本人亦會作出備份性的砍文行動
 原因是 我們首先無需要討論原文章內的真實性和所指的事實是否屬實 而在本
 質上他們數人在該會議中是早有協議絕對地需要把會議內容在正公開之前保密
 這是關乎個人誠信的問題.

3. 作為一個版主 應該在砍文之後立刻解釋其砍文的理據 在這次砍文事件中
 wychan並沒有這樣做 這算是失職.

其後的相應行動:
1 尊重wychan的決定 取消wychan的版主職能
2 取消本forum內所有版主的砍文權 如版主們發現有不當文章的時候
 可以把放章forward到一個juck board以作備份式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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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05-3-7 09:10:28 |只看該作者
[quote:e0d8c8fc7d="G-NET"]本人想聲明幾點:
經本人再三了解 部份內容確有爭議 本人不當地把部份資料 在管理公司未貼出公告前公開 本人同意收回.  對引起閣下之誤會 本人深表歉意.[/quote]


以上文字轉自某地產網頁post on 2005年3月6日  :

dick  :em14: wychan
永遠愛著您 :em21: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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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05-3-7 11:24:29 |只看該作者
[quote:353f135c41="dick&queenie"]billy  頭先你個老tim都好味道丫。[/quote]

一事還一事....
其它地方off topic可以唔理... :roll:
但全區公告講緊正經野...
下次咪再係講緊好正經既野果時off topic....
是次黃牌警告了事.... :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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