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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5-1-15 00:33:2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親愛的古惑天王:

我是眾多星斗BT市民中的一個,也是經常享用大家的無私分享,偶有reseed,但無甚貢
獻的小人物。像我這樣的人,在這個所謂擁有高度自由的BT谷委曲求存的小角色多如恆
河沙數,在你不認識我,我不認識你的狹窄空間下,我們尋找到屬於自己的一片天,每
天光明正大地享受在財團壟斷、政府無能和貧富懸殊以外的人間樂園。

我記得你為我們帶來的一切一切。自從那個賊喊捉賊、官商勾結、將港人治港親自斷送
和出賣,擁有多重身份,而又可笑的政府開始進行對本港電影業毫無裨益的鎮壓,身為
弱勢社群的我們頓然徬偟無助。是你------古惑天皇,帶我等走過死蔭的幽谷,予我等
凊泉甘露,讓我們在沒有公義的大壓力下賴以偷生。

自古以來,烈士走的都是不歸路,然而,雪亮的眼睛和赤熱的鮮血,都已對你的貢獻作
出認同。64的亡魂和負資產的冤靈,都為您抱不平;幸存的人們,雖人才凋零,但永遠
也將一個英雄的傳奇事跡,隨著您的杳去,埋藏心扉,並透過DNA,細水長流地遺傳這
個不滅英雄的夢。

悲哉!憤哉!網民何等痛心疾首......

BT賤民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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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5-1-24 10:29:31 |只看該作者
選擇

還記得陳百強有一首歌「等」

>很喜歡入面的幾句:「莫道你在選擇人,人亦能選擇你,公平原沒半點偏心」。

>選擇原來是一種高深學問!

>要下決定也需要一種很大的勇氣,因為當選擇過後,接下來的不再是選擇,而是
一份責任承擔。


>可是,人的慾望係無止境的,即使手中有一物,卻仍渴望擁有更好的。

>

>學習,工作,甚至愛情都是一樣的。透過「選擇」擁有一個好情人時,而發現另
一個比情人更好的「選擇」時,自私之心便生起,之後又可能再一次去重新「選擇
>」過對本來的情人而言,這算是世上最不公平的事之一吧?

>

>合則聚,不合則分,似乎是人們所認為的廿一世紀新世代戀愛模式。

>

>因為性格不合而分手、離婚的人有很多,但這世界真的有這麼多「有眼無珠」的
人去選擇與自己「性格不合」的人做情人嗎?

>

>還是因為人們有太多選擇,才導致兩人分開。

>因為有選擇,才會有貪新忘舊的情況出現,

>因為有選擇,才會不珍惜身邊的人;

>因為有選擇,才會沒有耐性;

>因為有選擇,才會分手。

>可以選擇拋棄這一位,可以選擇追求更好的一位,因為你知道你還可以選擇!

>

>可是,有了另一半的人,是否應該放棄「選擇」這權利呢?

>如果你已認定你的另一半是一位可以廝守終身的伴侶,那你為甚麼還需要「選
擇」呢?

>

>當你認定了一位伴侶,你就應該替自己刪去「選擇」這權利。

>

>因為你知道你們會廝守一輩子,當發生問題時,你會想辦法解決,卻不會想辦法
去選擇追求另一位,這是逃避問題,不是面對問題。

>

>「性格不合」,是一個逃避問題的藉口,也是一個很常用的藉口。

>

>怎樣才算「性格吻合」?

>雙方有共同嗜好?共同興趣?還是有共同目標、共同想法?

>人人的性格也是不同的,根本上就是因為「性格不合

>」而令人一起的導致兩人分開的原因很多時都是因為溝通出現了問題。

>

>每個人對溝通的定義、需要也不同。

>有表面上的:你今天吃飯了沒有?

>也有心靈上的:你是不開心吧?

>只是一句簡單的問候,其實已經是溝通的橋樑了。

>真正因為「性格不合」而分開的人其實只是很少數,若人人也是性格不合的,那
為甚麼還有人可以廝守終老?

>

>「愛」是化「不合」為「適合」的能量,只要你愛你的另一伴,還會有「性格不
合」的情況出現嗎?

>

>「選擇」,是多少人所嚮往的,但它也破壞了多少個幸福美滿的人生。

>

>人人都懂得適時不再選擇的話,生活一定會更加美好,情侶們一定會更加恩愛!
JANICE :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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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5-1-24 10:31:29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偏文章寫得幾好喎 !
所以比大家睇睇 有可能大家都睇過了 !
JANICE :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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