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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和黃回覆信啦.... (有得睇啦) :)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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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發表於 2004-3-8 21:17:44 |只看該作者
[quote:a24ff2c430="KK & J"]對 "和黃回覆信" 有點失望 :em01:

1. 會員月費及個別設施會以用者自付作按次收費,與最初談說有點背道而馳。最終$150只是論為入會會藉費用,[(漂亮的修飾)泳池使用者如沒有繳付室內會所之會員月費仍可享用泳池設施;(實際結果)戶外泳池則會以用者自付為原則按次收取使用者入場費用]原想$150可享用之設施,現要再付加用者自付的額外費用。另gym及其他設施亦無明確指引何等收費,只是回覆入伙時由室內會所營運者厘定

2. 原則上批准兩線綠色專線小巴,對業主來說只是有勝於無。綠色專線小巴是公營管理,行走路線及管理細則不是私人屋宛管理人員可磋商及討論的範疇;亦失去私人屋宛全由私人管理公司負責上加上灰色地帶。

3. 尚有問題仍未正面回覆。例:有關是否再無增值設施空間 - tennis court?信內回覆增值服務所需之設立費及首兩年之營運成本均會由發展商支付或補貼,是否意味不接納業主意見,並無意額外增添增值設施?
總結: 回覆信並無以業主的首次與管理公司公開面談事宜 - 提問篇 作出全面性的解答

4. 最後我個人覺得屋宛之增值設施是屋宛能否升值的重要酬碼,而屋宛的管理及運作更是發展商賺取美譽的前瞻。業主與發展商能磋商達到相贏的局面更是絕妙之處。敬希發展商能重新慎重考慮各項業主提議的增值設施[/quote]

小弟禺見:
1. $150其實都幾多餘 第一 其實會所除了gym之外沒有什麼因素可以引都我們入會 所以如果唔玩gam就根本無需要入會... 但以小弟在某大私人會所的工作經驗所得 run一個唔"sit"錢的會所很難,如果個會所的設施沒多大吸引力的,要收支平衡更難。所以如果現在是以私人方式經營而唔駛向管理費溥貼的話,長遠計對業主有so。到時私人公司run唔點摺埋都唔關我地事。而每月$150我計過有1/3戶($75000) 其實都唔夠俾水電同保養。何況仲有成大班人等出量呢?

2. 專線小巴: 其實在管理上實在小了自主權,但雖知要run一條巴士有很多雜費,而在非繁忙時間更為昂貴。故此如果將成本轉嫁給私營公司亦未曾不可。但我不同意的是路線及車的數量實在太小,三千幾人同時間搭車一定死硬。有巴士就更好... 如其他人所謂243p 968p... 都不錯。同時249m是在美景做循環線的,如果可以行遠d在南橋口u turn 及在油站上落就更好...

3. 增加設施: 我都好想,但交樓在即及有任何改動都要有政府及有關部門批准(如改動間格),所以大改都冇可能了,小改如加乓乓球桌等據知是會的....

4. 所以入伙之後要和管理公司好好溝通啦...

[/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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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發表於 2004-3-8 22:51:56 |只看該作者
想問下月費是否已落實為$150?以現會所之設備相信超過$150月費都幾難有人入會不過睇返售樓書上club house白紙黑字叫"藍澄會"但現在藍澄會卻非藍澄灣業主所有不如當初將士尼好樂園同海洋公園的設施寫埋入售樓書xyz%$#!&*@!$......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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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發表於 2004-3-9 00:38:52 |只看該作者
或者可以clear少少:
1. 月費係幾多 跟據上次開會所講係未定的 而數目是由會所管理公司決定
而會所為一獨立管理公司所管理.
2. 月費是包括可以免費使用某些會所設施 但部份會所設施需要個別收費
而沒有交會費既業主均可以同時以按次付費的原則使用某些設施 而收費會比
有交月費既會員貴. 但有部份設施如果你沒有交會費 即使你願意
按次俾錢 亦唔會俾你玩的...
3. 泳池是酒店及業主們共同擁有的物業 管理及因為發展會由酒店及業主們
共同決策 而且這是按次收費的設施
4. 空中花園是酒店所擁有的物業 但業主要共同維持這個花園 我們業主是要
出錢來維護保養 但花園之發展以及決策權是酒店方面獨立擁有(這點很怪)
大慨係咁上下

而其實有o的地方可能好多人在買樓時都搞不清楚 或是被某些人誤導了
但在售樓書的字眼上...小弟早就預左佢要收月費...因為佢是寫著
"自動擁有藍澄會的會藉" 可能因為小弟之前住過黃埔花園
所以估到佢個會所為一個獨立公司 而我們有的是免去了入會費
否則佢無需要俾會所取一個名字 單是叫住客會所就可以了
就好似黃埔花園的博藝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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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發表於 2004-3-9 13:15:05 |只看該作者
I considered some points.

1. Only min-bus run on our Crest. What is your feeling on peak hour?
Hundred and thousand of residents line up on the min-bus stop.
2. If we do not join to be a member. we cannot use the hotel facilities.
Thence. the Rambler Crest. is not belong to us only to the hotel.
3. After two years the right of managment will change. How to do?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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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發表於 2004-3-9 14:22:34 |只看該作者
抗議無罪,做反有理.....
有強權,冇公理.....
打倒"資產"主義......支持一個兩制.,零五年直選臨時大總統。
保謢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
反對廿三條,支持國家公安法................。
打倒漢奸,李柱銘支持你.....。
...........................................................................................................................................sorry ....實在有些少離題。
大家得啖笑好過....ha ha ha~~~~
永遠愛著您 :em21: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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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發表於 2004-3-10 00:14:20 |只看該作者
1. Only min-bus run on our Crest. What is your feeling on peak hour?
Hundred and thousand of residents line up on the min-bus stop.
2. If we do not join to be a member. we cannot use the hotel facilities.
Thence. the Rambler Crest. is not belong to us only to the hotel.
3. After two years the right of managment will change. How to do?

1.我想繁忙時間小巴會開得密d通常一般專線小巴都會但排長龍則難免.
3.好似可以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然後自行委託管理公司管理但唔記得要幾多成業主支持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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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發表於 2004-3-10 00:36:57 |只看該作者
空中花園是酒店所擁有的物業 但業主要共同維持這個花園 我們業主是要
出錢來維護保養 但花園之發展以及決策權是酒店方面獨立擁有(這點很怪)
大慨係咁上下

<- 呢個弊 ... 到時酒店話拆左個空中花園 改裝為電腦房 coffee shop 酒店 lobby ...

咁業主都係可以去用 但好明顯設施係為酒店住客用為主 但要我地一齊負責維持 ...  因為佢係酒店既一部份 酒店有哂所有決策權 ...

呢度有無法律專業人仕可以俾多d意見我地呢?

可唔可以係... 如果酒店好過份 我地有權終止合約呢?
等於買股票咁 一樣無決策權 但你覺間公司個 CEO 亂黎扼股東錢 你都可以退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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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2

68#
發表於 2004-3-10 10:28:41 |只看該作者
不如搞搞"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啦~!!  :twisted:  
:em13:  :em13:  :em13:  :em13:  :em13:
只要有恆心!! 鐵柱都磨成針!!!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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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發表於 2004-3-10 10:42:10 |只看該作者
[quote:923248526d="SM"]不如搞搞"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啦~!!  :twisted:  
:em13:  :em13:  :em13:  :em13:  :em13:
只要有恆心!! 鐵柱都磨成針!!!  :evil:[/quote]
一定會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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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發表於 2004-3-10 10:48:25 |只看該作者
第一屆藍澄灣臨時大總統.......
火生.......
永遠愛著您 :em21: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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