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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RamblerVill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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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澄灣法團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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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004-7-22 07:44:20 |只看該作者
我都係業主,有利大家的事情就果然是支持。

但Rambler Villager的顧慮亦不可不防,就是RC會否因而爛尾。又或者是作為業主立案法團的成員,會否因為屋苑建設初期,而擔起很多本來由和黃處理的行政工作?

我想我們要先確定一下,有誰願意去當召集人,又有誰願意去當業主立案法團的成員。否則在這裏只回應說支持,卻不能有下一步了。

坦白說,我覺得目前個別業主去負擔組織立案法團的重任,風險還是太大。若有朋友廷身而出,當然是好。但萬一往後真的是發生什麼問題的話,到時又有多少業主體諒該朋友原來的苦心呢。。
====================================================== Home : http://www.samleung.net E-mail : saml@teache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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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004-7-22 11:48:45 |只看該作者
和黃照計無咁蠢 業權的數目會多過和黃自己???
如果和黃佔的業權唔夠多 管理公司分分鐘無得撈 (雖然我們不是要炒人 而是要改善)
但一個合法而有代表性的業委會施壓及爭取 和黃就沒有那麼肆無忌憚 自把自為 妄顧村民意願 馬馬虎虎了事; 民政署及其他政府部門相應有責任插手協助.
原居民200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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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004-7-22 11:58:19 |只看該作者
其實大家一直都有樣野冇諗到....
就係"服務式住宅"這五個字。
所有野的做法,會否有別於其他私人樓呢?
又或者管理方面,不能夠容易易手呢?
有冇專業人士,可以分析一下"服務式住宅"。
永遠愛著您 :em21: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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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004-7-22 11:58:51 |只看該作者
多謝Rambler Villager﹗我都願意參與,但據了解業權是計份數的,即每一間屋會因應面積而擁有一定份數,面積愈大,份數愈多,因此恐怕不是計算業主之數目,但所知實不多,唔知有無人可以比d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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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004-7-22 12:44:2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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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004-7-22 13:32:06 |只看該作者

Re: 藍澄灣只要有80位業主聯署即可以要求成立法團

[quote:5930c73a55="Rambler Villager"]
不過本人只是藍澄灣住客 不是業主 不能做召集人.  :mrgreen:
[/quote]


業委/法團最少都有一位租客代表架  :mr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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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004-7-22 13:39:41 |只看該作者
1. 我係owner and 我會支持成立mudmud會
2. 我好有興趣幫手 不過因為我係長期同gov related project有關
所以上td/hd之類開大會就怕山水有相fung... 所以好鬼想都唔敢選主席
3. 我一直想整chatroom就想方便大家約埋去嘈... 同唔洗熱larclarc四維行
anyway... 支持支持支持

不過...
好似我問mc gin sze話一年先準開立案法團<-錯左唔好丙我
至於和黃
我解suggestion 係佢答應既野一定要文貨
else唱衰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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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004-7-22 14:00:47 |只看該作者
我都係業主.............係咪集合了咁多位業主聯名就可以成立呢.............而家要做d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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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004-7-22 14:24:44 |只看該作者
[quote:5b0ed982df="Rambler Villager"]如果人多玩 每人的工作係好. 同樣 管理委員會兪多人 每人嘅壓力就兪少. 藍澄灣業主社群所有會員都係管理委員會成員 問題解決. 管理委員會人數冇上限架. 但人少就有問題 所以一定係有勢力人仕出的賤招 方便統戰.  :em12:[/quote]

Please go ahead ! 工作上如用得著的話請告之
我讀得書少 只可以做亞四跑腿入信封呢類工作
原居民200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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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04-7-22 14:26:00 |只看該作者
我都係業主我願意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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