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澄灣業主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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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太長毛為T恤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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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ss and Burns
時間:
2004-10-7 17:04:03
標題:
范太長毛為T恤激辯
范太長毛為T恤激辯 (2004-10-07 02:35:00)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日穿上圓領 T恤、在議事廳大喊口號,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表明,上述行為皆違反議事規則,她不排除日後會邀請有關議員離開會議? 廣 告
A但梁國雄明言不會穿恤衫、結領帶,也不會游說議員修改議事規則內有關衣著的規定。
行為不檢或失議員資格
《基本法》 79條第 7項指出,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的議員,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議員通過譴責,由主席宣告他喪失議員的資格。不過,暫時未有議員就梁國雄穿圓領 T恤、在議事廳大喊口號而有具體跟進行動。
范太籲游說修例 長毛斥「落錯藥」
范徐麗泰昨召開記者會,表示希望與議員梁國雄討論其衣著問題,梁國雄即時「踩場」,兩人在一眾記者前展開激辯。
范太稱上屆有幾位議員穿圓領 T恤開會,但 T恤不適合議會衣著,她便請有關議員穿上風褸,他們都十分合作,范太向梁國雄說﹕「如果因為你穿 T恤而改變,對以前的人不公道。」范太建議,梁國雄可以在下周的內務委員會,游說議員修改議事規則,如果大多數人支持可穿 T恤開會,她會從善如流。
但梁國雄反駁「這並非民主問題,是自由問題」、「你錯誤了解問題,這並非用民主決定性傾向、口味問題,對問題理解錯誤即是『落錯藥』,會死人」。他認為范太不能以大多數人去決定個人衣著。
嫌范太說話慢 長毛屢插嘴
「畢竟不是中學,這裏不用穿制服。百多年前議員是委任,議會有權規定衣著,但這些一去不復返。」梁又指全國人大開會時,與會人士的衣服色彩繽紛,人大代表也沒有規定衣著。但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范太指人家穿的是民族服裝,但梁穿的是沒有衣領的休閒服,並不恰當。
兩人辯論期間,梁國雄屢次插嘴打斷范太,范太要求他不要打斷其說話,梁回應﹕「不好意思,你說話太慢。」范太說﹕「主席說話要慢,因為講錯話『無得 zL』。」
被問及對梁國雄宣誓前後喊口號的看法,范太只表日後若有政府官員發言時,議員製造噪音、騷擾發言,她會要求肅靜,至於會否邀請該議員離場,她說﹕「這是最後的做法,我任內沒有做過,但不會說一定不做。如果沒有更好方法,我被迫會做,我希望不用做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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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覺得長毛好無聊. 他由一個街頭英雄 很努力的走到入立法會. 本來的目的就是要為港人取民主. 其實 當他決定入立法會 便要守這個遊戲規則. 何必為了一些定眼上及衣著上作無謂爭辯? 一些雞毛蒜皮的地方爭辯 除了浪費時間外 還不斷樹敵......到頭來 對他及他所要爭取的事項根本沒有益處.
作者:
Teresa and Fai
時間:
2004-10-7 17:11:13
有時又真係激左d......................
作者:
matthewlee
時間:
2004-10-8 09:30:11
最重要是為香港市民謀福祉...花100萬公帑換一句誓詞 我不覺得香港市民有甚麼得益 滅赤? 唔洗指意 加稅吧! 加福利吧! 越來越覺得不值得交稅!
議員們 幫香港市民做點事吧! 少玩花樣吧!
ps: 適當場合穿適合的衣服 說適當的話 是一種尊重 沒有想婚禮上有人抬棺材吧?
作者:
Jess and Burns
時間:
2004-10-8 17:05:18
唔敢說他是對還是錯.
因為他根本沒有犯法.
只是覺得他在作出無聊的挑釁 一點意思也沒有.
只是白做.
或許有人會覺得他勇敢 夠胆挑戰强勸 但這又代表什麼?
作者:
Alvin and Janis
時間:
2004-10-8 17:12:07
完全是一個流氓所為
作者:
Jess and Burns
時間:
2004-10-8 17:25:47
故事還未完.....也許他有其他打算. 我又不會沒殺他的行動.
但願在他能為港人爭取到一點東西之前 不會被人kick 出局.
WE PRAY FOR HIM.
作者:
Ice
時間:
2004-10-9 14:01:47
佢攪完一輪誓詞官司 結果又唔係佢想要既 又俾人追討費用.
佢仲有機會破產 為乜?
大班都討厭 但至少佢都明白到要幫市民 (雖然我絕不認同佢既作風 有佢講無其他人講) 真係要入到立會做野先有用
長毛只係識做 d 表面野
官司係佢攪出黎既 人地問佢拎返錢佢就大聲話: 我無錢架喇 我只會俾一蚊 問我拎錢係唔岩既 (我唔記得左佢係咪用"可恥"..... :?: )
我覺得佢係流氓... 佢真係俾人宣告破產同踢出立會都係佢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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