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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諮會提報告 三招嚴限經營抗苛例村巴擬罷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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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dy Lam
時間:
2004-7-18 16:59:56
標題:
交諮會提報告 三招嚴限經營抗苛例村巴擬罷駛
交諮會提報告 三招嚴限經營
抗苛例村巴擬罷駛
18/07/2004
【本報訊】交通諮詢委員會已完成規管非專營巴士(巴)檢討報告,決定大幅收緊巴發牌及營運條款,如行走同一路線兩日以上要申請、商場屋免費巴士一年更只准營運十五日等,以控制過去五年暴增兩成的巴數目,並打擊非法巴。業界炮轟新措施剝削巴營運彈性,等同把巴送往車場,因此不排除發起罷駛遊行抗爭。
檢討規管非專營巴士營運工作小組的報告,明日會遞交立法會審議,以盡快實施。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昨出席一公開場合後承認,巴有存在價值,承諾保持巴的靈活性,惟行業也要遵守遊戲規則,她說:「交通工具隨時要檢討同合理化,個餅得咁大,邊個人做邊瓣大家要搞清楚。」她明白業界生意艱難,故罰款額會考慮經濟及行業負擔能力,期望立法會充分討論後才實施。
的士小巴業挺政府
新規管巴措施有三大方向,包括嚴格控制巴牌照數量,如新營運者須具備半年以上的租車合約才可申請牌照;另外每輛巴只獲發一種接載牌照,如接載學童或作旅遊巴等,而舊有營運者續牌時亦要具備租用合約,滿約後若未能在半年內覓得新合約,牌照便會遭沒收。檢討工作小組主席梁安福指出,過去五年,巴已由五千九百輛增至七千二百輛,供過於求,有必要控制增長。
其餘新規定則包括提供同一服務逾兩日的巴便要申請,而所有與公共交通競爭的免費巴士服務亦要申請,並需要在車頭清楚標明路線班次等;當局又擬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向違例停車或行走未批准路線的司機,一律發告票罰款四百五十元,再犯者由運輸署聆訊,可被吊銷牌照三至六個月,及罰款五千至一萬元。
不過,公共巴士同業聯會主席楊偉雄質疑,目前只有小撮人違法經營巴,報告卻收緊所有巴營運空間,服務逾兩日便要申請會增加業界不便,而業界通常提供多種接載服務幫補收入,如校巴暑假期間會轉做旅遊生意等,新規定勢必扼殺業界彈性,難以再經營。的士小巴業界則支持政府釐清巴角色,要求當局加強人手,打擊非法巴。
交諮會規管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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