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D33 發表於 2011-4-28 22:53:57

因管理公司疏忽導致他人受傷,或被索償

因管理公司疏忽導致他人受傷,或被索償
本人五座業主於三年前同管業處林志華經理,傾過有關天氣潮濕,L1停車場天花喉管有水珠滴落地面,造成地面濕滑問題,大家都有聽過好多商埸自人地下面濕滑,導致他人受傷遭到索償事件,我同管業處林志華經理講,每年到春夏天就有此問題,因L1停車場有車輛行走,和大部份住戶來往商場必經地,所以管業處有必要把事情處理好,例如把喉管遮擋裝引水喉到地面等,但直到現在意見接收,態度照舊,佢地吾見官材吾流眼淚,到要賠賞金額予受傷人或車輛時,又係由我地管理費盈餘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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